首页 > 首页 > 婚姻 > 继承 > 遗嘱继承

老人口头遗嘱有效吗,口头遗嘱证明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4 22:07:35 阅读数:2817

什么是“口头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 (5)款:“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本法的内容,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被继承人)因情况危急,在两个以上证人的见证下,通过口头陈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遗产的行为。显然,口头遗嘱和书面遗嘱、录音遗嘱一样,都需要证人在场见证,但口头遗嘱的载体是遗嘱人(被继承人)的口头内容。鉴于口头遗嘱的极大不确定性,法律规定,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被继承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曹律师认为,国内关于口头遗嘱的案例非常少见。按一般说法,“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被继承人)只有在遇到战争、突发自然灾害、重病、死亡等危急情况时,才能使用口头遗嘱。现实中,发生战争的几率很小,大规模破坏性的自然灾害并不经常发生。所以,重疾当事人之间常用口头遗嘱。而重疾一方在立口头遗嘱时,则处于死亡边缘(否则不是危急情况)。他的意识是否清晰,是否表达清楚,在危急情况下如何安排证人,证人能否真正理解遗嘱人(被继承人)的意志,都将受到严重质疑。因此,曹律师建议遗嘱人(被继承人)在紧急情况发生前处理好遗嘱事项,尽量采用代理或公证遗嘱的方式。否则可能会因为口头遗嘱的巨大法律风险而影响遗嘱人(被继承人)的意愿能否实现。

无忧找律师网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侵权责任法》 #规定的婚姻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