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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标准2019,2018年深圳市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6-09 09:42:01 阅读数:222

由于经济水平不同,离婚子女的赡养费金额因地而异。深圳等一线城市的经济水平相对较高,赡养费标准也会相应提高。那么深圳是如何规定维护费的标准的呢?今天,《法律快报》的编辑将和你一起去了解2018年深圳市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2018年深圳市抚养费的规定标准

1、有固定收入。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额度原则上控制在800~2000元/月。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那些高收入的人。按上述比例计算,如果高于上述范围,可以超过上述范围,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那些低收入的人。

根据上述比例,如果计算低于上述范围,如果有更多的其他财产,可以根据上述范围代替上述比例作出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财产很少或没有,结合受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以不按上述比例作出判决,但要低于上述范围,以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没有收入。他们的财产可以作为子女抚养费的补偿。如果他们有工作能力,原则上,他们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由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他们不能因为暂时缺乏收入而免除他们的义务。他们应该保证孩子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患有严重疾病、出国留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的儿童,可以超出上述判断范围。

二、子女抚养费的减免情况

1.如果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而无力支付赡养费,并因劳动改造而被投入监狱,则可减少或免除支付。

2.有支付义务的父母一方因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丧失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按照约定或者判决支付赡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负担子女大部分生活费用的,经支付方请求,可以减免。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其配偶愿意承担其继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费用或教育费用,原支付义务的父母一方可以适当减免。继父或继母没有法律义务承担继子的生活或教育费用。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承担费用,生父或生母应继续承担抚养费。

 三、抚养费给付种类

1.一次性支付虽然有些人认为这种支付方式应该谨慎使用,但目前,由于人们的经济收入大幅增加,工作调动频繁,法院执行的效率也受到了考虑。这种方法常用于涉及子女抚养的离婚判决。这种方法被大多数政党所接受。

2.货物的定期付款和折旧通常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货物贬值通常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支付或实物扣除通常以18岁为基础,即具体金额是每月或每年的赡养费金额乘以18岁之前的子女抚养费金额,总额计算为一次性支付。

 四、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号法第7条规定:“儿童保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有固定收入,护理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照料费用的儿童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无固定收入,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金额。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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