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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可以改变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3-27 20:52:16 阅读数:126

离婚后,丈夫和妻子出于各种原因想要改变孩子的监护权,但孩子是父母手中的宝贝。两个人都想和孩子住在一起。没有人愿意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我们做什么呢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可以改变吗?让我们跟着编辑看看我们是否能改变它。

1.根据有关规定,如果你想改变监护权,你应该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用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2.一般来说,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婚姻法》规定,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候,如果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巨大变化,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要求改变其子女的监护权。子女监护权的变更通常由双方协商决定。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变更作出判决。

如果监护权通过诉讼被改变,法院通常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孩子与哪一方生活在一起。第《婚姻法》号法令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的母亲应遵循抚养子女的原则。因抚养争议,双方对哺乳后的子女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律师的建议:

人民法院审理儿童抚养案件,从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兼顾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他们的母亲住在一起。在下列任何情况下,母亲可以与父亲生活在一起:

(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一起生活;

(2)如果父母要求子女与他或她一起生活,而他或她有条件抚养他或她,但没有履行抚养他或她的义务;

(3)出于其他原因,儿童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2.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可以给予许可。

3.对于两岁或两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都要求和他们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因其他原因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2)随着儿童生存时间的延长,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没有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总而言之,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可以改变吗?是的,它可以改变。父母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父母双方都要求他们的孩子和他们住在一起。然而,如果他们的孩子和他们的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他们必须和他们的祖父母一起生活。这意味着他们的孩子有权根据自己的选择做出选择。应该给儿童一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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