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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赠与合同终止的原因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9 11:40:04 阅读数:293

第一,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是,在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捐赠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捐赠合同中,捐赠人不得随意撤销捐赠合同。

二是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赠与不动产的权利转移后,丧失了任意解除赠与合同的权利。但是,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赠与人仍然享有解除财产和合同的合法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期间是计划期间。在此期间,捐献者不得再次行使其取消权利。

捐赠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可以撤销捐赠。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这个时期也是预定时期。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律终止。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合同的终止不具有追溯效力,赠与人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已经履行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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