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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8 20:40:05 阅读数:289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劳动合同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它被称为工人的“保护伞”,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劳动合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详细回答了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不需要经济补偿,但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芝罘区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月工资的两倍发给职工,并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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