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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由劳动教养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4 10:00:05 阅读数:284

劳动教养是对屡次违反治安管理,经教育处罚不改,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进行义务教育和改造的一项特殊管理措施。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4款第《劳动法》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1995〕309号)第31条规定,劳动者接受劳动再教育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再教育的事实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教养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必须由劳动教养机关进行强制劳动,这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经无法履行,所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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