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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还用辞职吗,合同到期后,我为什么不能辞职?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4 09:20:03 阅读数:213

1、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4.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正在接受诊断或者医学观察的;

5.本单位发生职业病或者工伤,经确认已经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残疾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6.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成员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其任职之日起自动延长,延长后的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限。兼职董事长、副董事长、委员在任期内未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

7.用人单位不得与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但是,部分伤残职工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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