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合同 > 合同终止

租房合同提前终止协议,合同提前终止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3 16:12:06 阅读数:352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共同讨论。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出租是合并的

同一合同有租赁期限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得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否则构成违约。

行为,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然而,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房屋。

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提前终止租赁

同样的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或出借租赁房屋。

2.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承租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一定期限的租金。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拒绝修理或赔偿房屋或辅助设备的严重损坏。

6.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的增加,出租人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进行自住。

或者出租房屋已遭受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需要重建的,确实有房管部门。这里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和收回租赁物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当一个人暂时找不到房子时,双方可以协商腾出承租人租用的部分房子,而不是

可以迫使房客搬出他们的房子并搬走。在重建的情况下,当重建的房屋仍被出租时,原承租人具有优势。

优先租赁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况,承租人也可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

合同:

1.当承租人已经建造或购买了一所房子,不需要继续租用他人的房子。

2.承租人的家人搬离了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人因房屋有重大损坏和倾倒危险而拒绝维修出租房屋。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