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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招携镇谭国鸿,乐安县拆迁纠纷引出“离奇”房产证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6-09 11:18:02 阅读数:429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乐安县房管局,了解陈祥发办证过程。

招商局党组书记朱和房地产交易所所长唐分别接见了记者。两人都声称在房管局工作多年,但他们不确定是谁给了陈祥发这个证书。

记者建议拿出陈祥发的注册档案来看看。秘书朱要求记者跟随档案管理人员到档案室核对资料。结果,经理告诉记者,陈祥发的档案不见了。

唐主任说,按照正常情况,陈祥发的情况是不可能拿到房产证的。然而,在1990年代初,当房屋委员会人手不足时,它委托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帮助房屋委员会登记和办理房地产证。据估计,这些人是糊里糊涂,给了证书。

记者问,事件被发现后,当地纪检部门有没有介入调查?朱书记和唐主任都表示不同意。记者问他们打算如何解决此事。朱书记说,他准备让档案管理人员加班,看看能否找到档案,然后给记者一个答复。

文件的外观有明显的瑕疵。

一个星期后,当记者在准备新闻稿时,他又问朱书记,陈祥发的房产档案是否找到了。朱书记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找到了,并表示愿意让记者看看。

记者再次来到该局查看陈祥发的档案。

记者发现,陈祥发的文件夹中包含的信息比其他人的少,总共只有两三张纸。

记者在《申请书》看到,申请人和时间都是空白,即陈祥发没有申请手续。在另一个文档《审核表》中,第一个实例处理程序和审查处理程序的列都在1992年10月29日签名。然而,在最关键的一栏“审批栏”中还有另一个奇怪的现象。本栏只有几个“同意发证”的印章字体,没有行政印章,经办人签名为空。

记者比较了两种表格上的笔迹,发现两种表格上的笔迹实际上很相似,就好像是一个人写的。记者问朱书记:这是假手续吗?

朱书记没有给出是或否的回答。

记者继续问:在预审和复核部门签字的人是不是房屋委员会的雇员?朱书记仍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

记者向县商务局局长曾了解到,陈祥发的房子被拆迁时,拆迁领导小组的很多成员,包括副县长在内,都对陈的房产证的来源有所怀疑,多次向房管局索要陈的资料,但被房管局以找不到资料为由拒绝。现在看来,对这份证书的处理涉嫌违法。我希望有关部门能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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