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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家庭婚姻关系变化引起拆迁纠纷处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6-04 18:14:30 阅读数:156

(9)离婚时拆迁,双方要求产权调换的,双方同意的,或者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和婚姻破裂责任基本相同的,新的产权所有人可以由双方通过招标确定。未取得产权或使用权的一方可以接受招标确定的经济补偿。

二、处理因继承引起的拆迁纠纷的原则

人们生与死,从而引起家庭关系的变化,也可能引起房屋拆迁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死者死亡时开始。”根据该规定,房屋所有人在拆迁活动中死亡的,继承人有权依法获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能与继承人签订。这里带来的困难是,第一,要弄清楚谁是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往往很多,而且他们各自的份额也要弄清楚,不出任何差错,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如果与被继承人签订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已经履行,一般不会与拆迁人发生纠纷。但是,协议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被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由被继承人承担。因此,这个问题必须依法处理,这些由法律确立的原则必须得到理解和遵循。

1.男女平等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丈夫和妻子有权相互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这些条例强调了我国合法公民面前平等的原则。

在实践中,由于几千年来形成的男尊女卑、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的影响,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于男性,这表现在城市房屋拆迁所有权的继承模式上。如果丈夫和妻子中的一方死于女方,男方对财产的继承权基本上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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