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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怎么处理,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起诉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6-04 18:14:31 阅读数:194

房屋拆迁纠纷通常表现为拆迁程序不当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房屋拆迁纠纷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如何通过起诉解决拆迁纠纷?以下是无忧找律师边肖对相关内容的概述。

一、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违反协议,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规定拆迁当事人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协议的,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一方或双方违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的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行政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不能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的,应当向当事人提出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在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与行政裁决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越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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