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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拘禁强奸两名女网友并逼其卖淫被判刑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13 09:15:54 阅读数:107

焦作8月13日电(记者曹政通讯员程)一群年轻人将女网友从郑州骗到焦作博爱县,非法拘禁后强奸。日前,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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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县清华镇南竹营村22岁的刘(音)和焦(音)与村里的一个年轻人刘(音)合谋,把网民骗到焦作卖淫。2008年10月1日,刘在网上联系女青年任某某、张某某后,以去博爱县为由,将她们从郑州骗至博爱县。当晚19时许,被告人刘、焦与刘一起骑摩托车将两名女子从博爱县汽车站接至被告人杨在清华镇北村的住处。刘之后,又叫杨、北竹营村顾等看了两女,不许离去。当晚,任与刘发生关系,张某某在杨的住处被顾等人强奸。10月2日,两个女人提出回家,遭到刘等人的拒绝。随后,刘拿走了任的手机等东西,切断了两个女人与外界的联系。10月3日下午,刘和焦把两个女人转移到南竹营村苗的养猪场。当夜,刘、焦不许任外出,在家中胁迫苗与任通奸。之后,刘和焦打算把这两个女人送到焦作卖淫。 第二天,刘安排别人打车带两个女人去焦作。途中,两名女子趁机逃跑,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此期间,这两名妇女被限制人身自由3天。

法院认为,刘、焦帮助他人强奸妇女,使他人实施强奸;两人伙同他人非法限制任某某、张某某人身自由,也构成非法拘禁罪。事发后,两人自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按规定处理;刘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焦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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