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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做工伤认定,做工伤认定要在哪去做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15 09:24:02 阅读数:153

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人应注意申请工伤的时间,并向有管辖权的单位提出申请。这种应用是有效的,那么应该在哪里识别工伤呢?以下网页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答案。一、做工伤认定去什么地方申请

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现阶段,总体规划区不是按照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进行协调;其他地区,如自治州、行政公署等地方,由省、自治区确定。应当指出,直辖市实行省级统筹,但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

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工伤认定由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请工伤认定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动合同文本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及首诊病历复印件;

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二)因机动车事故发生伤亡事故,造成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3)如因工作出差受伤,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内,在48小时内获救后突发疾病或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五)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依照法律法规提交有效证件;

(6)因战争或工伤致残且旧伤复发的复员军人,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

推荐阅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齐全,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在受理期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谁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种:一是员工所在单位; 第二,工伤工人或其直系亲属; 第三,工会组织。

(1)员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雇主责任原则,雇主在工伤保险中承担了许多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诊断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申请工伤的首要义务。受伤工人所在单位的报告时间限于事故或职业病诊断后30天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劳动和社会部门同意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到哪里申请工伤认定”问题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规定,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因此应向辖区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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