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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丢了哪里补,工伤认定书丢了去哪补需要带什么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11 14:21:03 阅读数:276

工伤保险机构确认工伤后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证明工伤是由工伤证明引起的。如果我在现实生活中意外丢失了《工伤认定决定书》,我该怎么办?如果可以重新发行,你需要什么手续?边肖网编辑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工伤认定书丢了去哪补需要带什么

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已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的决定丢失,不影响公司已认定的事实。你可以把它和你的身份证一起复印到作出鉴定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保险部门,并在上面盖章作为证据。

尚未认定的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授权,对职工因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伤害是工伤还是视为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职工患工伤的,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民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认定。

精华阅读:工伤认定标准一览表,中介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工伤认定需要怎么办

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或被视为工作时,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为了识别受伤主体的过程的定性行为被称为工伤识别。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如果中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我该怎么办?相关..点击阅读

工伤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雇主的劳动关系证明;

3、医学诊断证明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完成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相关信息保存50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理工伤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上面的文章中,我向你介绍了《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后在哪里重新发行;你需要重新发布什么信息?如果《工伤认定决定书》丢了,不要担心。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在相关部门保存50年,并携带足够的信息进行补发。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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