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员工工伤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国家和各省都对工伤赔偿标准做了相关规定。那么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无忧找律师网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
1.要求: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无需持服务协议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医院伙食补贴
1.标准:出差食品补贴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 第30条第4款,《工伤保险条例》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执行。
(3)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受伤职工到统筹区域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康复费用
1.标准: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根据当地规定,康复治疗应由机构组织的专家进行评估。
(五)辅助设备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量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6)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不变,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薪留职期限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停薪留职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按当地规定执行。
(七)护理费用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人员由单位负责。
(2)伤残评定后需要护理,不能完全自理的,统筹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工资40%统筹;生活不能自理的部分,统筹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
(八)残疾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4笔伤残补助金=我的工资2
1个月享受每月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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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4伤残津贴=my sala
七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8级伤残=我的工资11个月
3.9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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