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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伤认定时间,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7 19:46:47 阅读数:162

认定工伤时,会有认定工伤的期限。如果单位在整个过程中未能及时向员工报告工伤,则认定工伤的时间已过。那么,工伤认定时间过了,怎么索赔呢?无忧找律师网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一、工伤认定时间已过如何主张赔偿

一般在工伤认定时间过去后是不可能申请赔偿的,但是员工可以直接起诉公司承担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治疗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劳动局工伤认定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一)职工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将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对

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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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同时抄送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时间过去后,涉及工商手续的员工没有办法赔偿,只能向公司索赔相关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申报工伤的,应当承担赔偿费用。以上是边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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