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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受伤算工伤吗,非上班时间受伤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6 07:31:40 阅读数:109

如何才能认定工伤?非工作时间伤害是工伤吗?这是一个关于普通工人生存保障的问题。不遭受工伤,不懂得维权。如果你不清楚,边肖提醒你,真的有必要好好了解一

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无忧找律师com今天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不是上班时间受伤算工伤吗

判断非工作时间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应从伤害是否是因履行职责所致等方面进行分析。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进行的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属于工伤。

工伤,是指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取决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伤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非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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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部队服役,因战致残或者因工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者有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劳动者,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最后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按以下项目计算:

(1)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职工因工伤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3)交通费用,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用。

(4)康复费用。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9)一次性伤残津贴。

(9)伤残津贴。

(10)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贴和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

(11)丧葬补助。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工业死亡一次性补助。

计算赔偿金额后,如果单位已投入工伤保险,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将按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保险的,按照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为了判断非工作时间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以下标准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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