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好的工作可以激发我们的创造力,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快乐,但是如果我们遇到一份不满意的工作。我们会被阻止取得进步,这种工作是没有意义的。这时,我们应该改变这种状态。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让网边肖详细解释一下。劳动合同协议的终止
1.根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决定终止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2.证明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乙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9.乙方不称职、合同履行不力、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称职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乙方提出辞职;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甲方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做出如下经济补偿决定:
1.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YY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日前单方或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一般来说,排除个人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即终止,期满不续签即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三大法律:
1.除法定条件外,同意不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条件均无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排除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定权利);
2.任何约定的违约赔偿金或赔偿无效; 第《劳动合同法》号法令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如果雇主向工人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并向他们提供专业和技术培训,它可以与工人缔结协议并规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满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与员工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条款内给予员工每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雇主需要支付解雇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1]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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