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南粤春暖行动”的决策部署,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明确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立苗圃、农业机械耕作等。免征营业税省地方税务局负责人昨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农民工就业事关社会稳定发展,地方税务部门必须落实农民工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明确和落实农民工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帮助农民工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复苏具有重要意义。据报道,我省地方税务局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几个方面。
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和残疾人福利机构免征营业税;农民工从事种植业、排灌业、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农牧业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家畜、水生动物的养殖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农民工企业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转让等。免征或减征所得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以下税收优惠:名农民工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或减征;农民工兴办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开办企业和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农民工,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外来务工人员兴办的交通、商业、物资、旅游、仓储、住宅服务、餐饮等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在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方面,有以下税收优惠:农民工兴办企业确有困难,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纳税人可以申请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省地方税务局提醒,农民工只要符合创业条件,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和税收支持。省地税部门将通过现有平台优化税收服务,为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免费的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与此同时,农民工还可以通过广东地方税务服务志愿者帮助办理相关税收优惠减免手续。省地方税务局将召开农民工“税法入境”专题咨询会,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密切关注农民工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共同为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