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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9-18 13:39:03 阅读数:203

下班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有必要确认受伤时,公司予以否认。接下来,com收集了一些关于临时工下班后的事故和伤害的知识,这些证据可以识别劳动关系。欢迎阅读![事件历史]

近日,黄岛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案件。原告青岛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不满意,辩称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请求法院裁定原被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诉讼费由雇员承担。黄岛法院劳动争议法庭审理该案后,裁定该金属制品公司与卢某存在劳动关系。

近日,黄岛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案件。原告青岛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不满意,辩称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请求法院裁定原被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诉讼费由雇员承担。黄岛法院劳动争议法庭审理该案后,裁定该金属制品公司与卢某存在劳动关系。

员工受伤的企业不承认员工

2014年8月,一名工人卢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当需要确定工伤时,青岛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否认陆是其雇员。鲁声称在一家金属制品公司的硫化车间工作,但该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社会保险。2014年8月,他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受伤后不再为公司工作。

为了证明与本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陆某提交了与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谈话的录音,以证明其为本公司员工。

金属制品公司辩称,它无法核实鲁提交的录音的真实性和录音时间。李在录音中没有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向陆解释了保险问题。李不了解公司的用工情况,不能证明陆是公司的员工。同时,金属制品公司不承认陆为其所在单位的员工,并向我院提交了工资支付表和考勤表,称公司没有该员工。陆也不赞成金属制品公司的证据。双方的矛盾很尖锐。

经审理,法院认为,在陆某与原金属制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的谈话录音中,李承认陆某未投保,即承认陆某为公司员工,因此从法律上确认陆某为金属制品公司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014年8月,一名工人卢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当需要确定工伤时,青岛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否认陆是其雇员。鲁声称在一家金属制品公司的硫化车间工作,但该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社会保险。2014年8月,他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受伤后不再为公司工作。

为了证明与本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陆某提交了与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谈话的录音,以证明其为本公司员工。

金属制品公司辩称,它无法核实鲁提交的录音的真实性和录音时间。李在录音中没有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向陆解释了保险问题。李不了解公司的用工情况,不能证明陆是公司的员工。同时,金属制品公司不承认陆为其所在单位的员工,并向我院提交了工资支付表和考勤表,称公司没有该员工。陆也不赞成金属制品公司的证据。双方的矛盾很尖锐。

经过审判,法院认为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

(a)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名册)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及其他招聘记录;

(4)出勤记录;

(五)其他工作人员的证言等

其中,第 (1)、 (3)、 (4)项的相关证明由发包人承担。

阅读相关知识: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证据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由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

劳动部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号文件第2条规定,“只要中国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实际上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向他们提供有偿劳动,劳动法就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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