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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异同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9-16 09:57:02 阅读数:198

一个人只能与一个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与许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异同?接下来,网站的小编辑为每个人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老,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法律依据的差异

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法律依据上的主要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和调整。建立关系的双方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动关系主体的区别劳动关系的一方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并有能力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自然人;劳动关系有多种主体,如两个雇主或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的要求严格。

(二)隶属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差异

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是雇主和当事人之间的从属关系。从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雇主的一员,即一方成为雇主的雇员或雇员(以下简称雇员)。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争的事实。在劳动关系中,没有一方是另一方雇员的从属关系。如果居民使用按小时计酬的家庭佣工,家庭佣工不能是居民家庭的雇员,也不能与居民有劳动关系。

(三)当事人在承担义务上的差异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为其员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为其员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确定性规范;但是,劳动关系中的一方没有义务承担另一方的社会保险。例如,居民不必承担为他们雇用的家庭佣工支付社会保险的义务。

(四)用人单位对当事人管理的差异

用人单位有权处理违反劳动者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有权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错误和降级处分;虽然劳动关系中的一方有权停止使用另一方,或要求双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包括一方取消另一方员工“身份”的形式,即不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的纪律处分。

(5)报酬支付的差异。

劳资关系中的雇主有权向工人发放工资和奖金。分配关系通常包括劳动报酬类别中的工资和奖金,以及由此衍生的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并必须遵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在劳动关系中,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根据权利义务平等和公共利益平等的原则,获得事先约定的报酬。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交叉时的处理: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如果派往合资或参股单位的员工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应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在与合资或参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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