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9-06 16: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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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就获得双倍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月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因自身过错未能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得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月工资。
”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工人错误地认为,只要他们还没有签订合同,他们就有权获得双倍工资。事实上,获得双倍工资有几个先决条件: 第一,劳动者同意并积极与雇主签订合同,但单位拒绝签字。不签这样的合同不是劳动者的责任,所以要求双倍工资是很自然的; 第二,未能签订合同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之后,应从进入雇主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换句话说,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被认为是合法的。实际上,一些员工误解了《劳动合同法》,认为如果他们不签劳动合同,他们可以得到两倍的月薪。为了得到两倍的工资,他们故意不与企业签订合同。但是,这里应该指出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支付双倍月工资的法律责任。
如果员工有意或无意地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条款不适用。因为新《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初衷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赋予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权利。因此,如果员工有意或无意地签订劳动合同,他/她无权获得双倍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而终止劳动关系。此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前提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外”。这意味着,如果雇主保持或提高工资和其他条件,雇员仍然不续签合同,那么企业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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