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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知识有哪些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9-01 22:24:01 阅读数:203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知识有哪些

企业就业风险防范知识

1.企业可以招募未成年人吗?

就业年龄的下限是16岁。因此,企业可以雇用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

国家禁止企业招收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企业可以招募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吗?

一旦公民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福利,他们就失去了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如果企业确实需要重新雇用或雇用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只能与其签订雇用合同。双方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不适用,而仅在待遇和劳动保护等方面适用。参照普通工人的标准。

3.在招聘时,应该通知和询问员工什么?

企业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当然,员工的知情权仅限于“与工作有关”,企业有权拒绝回答员工提出的与工作无关或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问题。

同时,企业也有知情权,并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果发现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企业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当然,企业知情权的行使是有限的。他们只能询问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不能打着询问的幌子窥探员工的隐私。

4.企业能否要求员工在招聘时提供保证?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企业违法扣留员工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员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劳动者以担保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处以每人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如果给雇员造成损害,他们应负责赔偿。

5.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以“雇佣”为标志。只要员工开始工作,无论他们是否签署了书面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并受劳动法的约束。

6.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到签订合同的前一天,企业应向员工支付两倍的月工资。

7.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拒绝,企业必须立即终止与他的劳动关系,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要求与其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一个月至一年内被拒绝的,企业必须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在雇佣日后一年内发生这种情况,企业应在雇佣日后一个月的第二天至第一年的第一天向员工支付两倍的月工资,并在雇佣日后一年的第一天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立即与员工补充书面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定期劳动合同、无定期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来说:

1)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与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一样,企业及其员工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革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第二份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

另外,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其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未与其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予以补充,并向职工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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