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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谁担任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28 09:24:02 阅读数:209

《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条职工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举产生。

未建立工会的,应当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的首席代表为单位工会主席。

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代表担任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缺位时,首席代表是工会的主要负责人。

如果没有建立工会,雇员的首席代表应从谈判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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