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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应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20 21:24:04 阅读数:172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号规定,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下列情况下建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继续工作但未续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但没有书面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内容:

(一)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二)应当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此前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但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实际延续的;

(四)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其他合同中规定,如合同、租赁合同、合并合同中对员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以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为依据;

(五)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失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建立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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