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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工会如何处理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10 22:00:08 阅读数:232

工会如何处理明显的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

《工会法》第24条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强令工人冒险,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的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办法,企业应当及时研究和答复;当发现员工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工会有权建议企业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做出决定。”

违章指挥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安全法规或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规章制度,命令或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明显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不仅在生产过程或作业现场有事故迹象,而且这种迹象非常明显。如果不采取措施,就会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严重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职业危害是指生产过程或工作场所中危害工人健康的粉尘和工业毒物。如果不采取预防措施,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将直接受到威胁,导致职业病。

1.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的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办法,建议企业停止违章指挥,改变工人冒险指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明显的事故和职业危害,确保工人的生命和健康。企业应及时研究工会的意见,不得推诿,并将结果通知工会。

二、工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危及工人安全的情况,有权建议现场指挥人员将工人从重大事故的危险现场撤离。企业或现场指挥人员应及时研究工会的建议,做出果断决策,避免人员伤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工会解决企业行政违章指挥和从即将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场所疏散员工的规定是向企业行政部门提出“建议”,而不是直接停止或组织疏散。这是因为,根据《企业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和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权是厂长和经理的责任,也是厂长和经理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生产的指挥和组织由企业或公司行政部门决定。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工会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研究和答复工会的建议。工会的建议权与企业和公司的经营权是一致的。因为如果发生事故,不仅会损害员工的生命和健康,还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通过行使这一权利,工会可以防患于未然,既保证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又保护了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有利于维护企业管理的指挥权,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如果你觉得工会处理明显的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结果不是很好,你可以来找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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