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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劳动合同公司赔偿违约金怎么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01 11:27:02 阅读数:197

一、劳动合同公司赔偿违约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赔偿如何计算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薪酬的计算期从雇用之日开始计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的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劳动者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2.违反《行政处罚办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号)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责令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一至五倍的补偿金:

(一)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因延长工作时间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工人工资

(四)劳动合同终止后,法律法规未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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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如果雇主无故克扣或拖欠工人的工资,拒绝支付工人的工资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了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人的工资外,还必须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额外经济补偿。”

4.《违反和接触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0条:“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的,除全额经济补偿外,还必须按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如果支持劳动者的追加赔偿请求,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劳动者必须首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的违法行为,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仍未支付,劳动者可以请求追加赔偿,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或者强迫冒险作业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报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裁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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