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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格式,遗嘱效力都有哪些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30 09:54:05 阅读数:147

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自写、代理书写、口头等方式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生效。让我们通过无忧找律师网了解一下遗嘱的有效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遗嘱有什么影响

1.经过公证的遗嘱是由遗嘱人本人申请,由国家公证处办理的遗嘱;是最严格最强的遗嘱方式。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才能形成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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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写遗嘱是立遗嘱人写的遗嘱。其成立的正式要求包括:

(1)应由遗嘱人书写,而不是由他人书写。

(2)须由遗嘱人签署。

(3)应注明日期。

3.立遗嘱人的遗嘱是立遗嘱人口述并要求代表他书写的遗嘱。遗嘱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2)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遗嘱没有利害关系。

(3)该遗嘱须由毕业生代表、其他证人及遗嘱人签署,并注明日期。

4.录音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口述并通过录音记录的遗嘱。记录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5.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以口头形式订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紧急情况下,除口头遗嘱外,不能以其他方式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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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证人在场见证。

(3)紧急状态解除后,如果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则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在遗嘱的五种法律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无论其他四种遗嘱形式何时成立,经公证的遗嘱不得撤销或变更。没有公证遗嘱的,不论遗嘱形式如何,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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