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婚姻 > 继承 > 遗嘱继承

怎样立遗嘱有法律效力的版本,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多少钱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11 08:53:01 阅读数:124

如何合法有效地立遗嘱

一、遗嘱分类

遗嘱分为口头遗嘱和书面遗嘱;除了公证遗嘱外,还可以分为自写遗嘱和书面遗嘱。

二、意志的有效要素

1.立遗嘱人用自己的笔迹书写和签署年、月、日,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他真实表达意思的,就有效。

2.遗嘱是遗嘱人以外的人根据自己的遗嘱所写的文件。除了书面遗嘱的要求之外,对遗嘱没有兴趣的人应该有两个以上。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产。遗嘱有数份,内容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3.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能在有危险的情况下使用。同时,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证人在场。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遗嘱公证。不得撤销或变更自写、代理书写、记录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应以公证的形式进行,其他形式不应反对

其效力。

三、遗嘱与公证的关系

(一)遗嘱人为处分不动产而立的遗嘱,应当经过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凭公证处出具的《遗嘱公证书》、《遗嘱继承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财产权属证 明和契据证明,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处分房地产的遗嘱未经公证的,遗嘱生效后,遗嘱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受益人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房地产分割协议,经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三)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调不能就分割遗产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判决,房地产管理机关应当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4)办理房产公证,除证明遗嘱、赠与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外,可由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居住的公证处申请,其他应由房产所在地公证处申请。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