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4 16: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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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伦市张从前妻宋处获得5000元赔偿金。
张和宋介绍并登记结婚。宋婚后两个月离开张,到大连和村里的姐妹们一起工作。工作期间,他们认识了男朋友高,两人相处融洽,生活在一起。两年后,张没有得到宋的消息,独自一人去大连找宋。鉴于找不到妻子,张于2006年1月10日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宋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海伦市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宋与原告张结婚时间较短,双方尚未确立婚姻关系。被告人宋虽已结婚,但名义上并不在乎夫妻感情,长期离开丈夫外出打工,长期与他人同居,但承认重婚罪,应受法律制裁。原告张要求被告宋离婚,应予准许。原告张要求被告宋赔偿损失,应予支持。被告宋赔偿原告张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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