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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自首是先判离婚还是先坐牢,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3 10:43:27 阅读数:282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时会看到重婚。事实上,我们对重婚的准确定义和构成知之甚少。边肖为每个人收集了关于重婚罪的知识。下面由无忧找律师介绍如何以重婚罪判刑自己

和别人同居,不离婚再生一个儿子。

答:如果自首,可以向法院申请缓刑,但我建议你不要去。在和别人同居的情况下生孩子,不足以判定你构成重婚。只有以夫妻名义同居才能确定。

相关法律的概念及构成:重婚是指与他人结婚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的行为。重婚罪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只有当事人举报的法院才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且重婚的,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并与其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客体要素

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婚姻。一夫一妻制是中国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罪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受到刑事处罚。

(2)客观因素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罪。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所谓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子,女子有丈夫,这种婚姻关系未经法定程序仍然存续,即配偶;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的,或者夫妻关系因夫妻一方死亡而自然消失的,不再结婚。所谓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办理结婚登记的,以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我虽然没有配偶,但明知其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包括登记婚姻或事实婚姻)。这种行为是故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前,我国对事实婚姻采取了限制性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因此只有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时,事实重婚罪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1986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

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前,没有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人。如果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一方起诉人民法院“离婚”。如果双方在起诉时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则可视为事实婚姻;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非法同居。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实施后,人们以夫妻名义同居,未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一方起诉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同居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视为非法同居。三、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未经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将按非法同居处理。现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规定已经颁布实施。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性承认主义。所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所有事实婚姻都将被视为非法同居,不存在重婚罪。据此,只有认定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才能认定为一种婚姻关系,可以说与其他婚姻关系不谋而合,从而构成重婚罪。如果事实婚姻没有法律效力,被视为非法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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