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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诉,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4 11:37:32 阅读数:124

我们经常在各种媒体上看到关于重婚罪的报道,那么什么是重婚罪呢?重婚罪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针对以上问题,无忧找律师网小系列中法院判定重婚的标准是什么?给你展开详细介绍。一、如何认定重婚

重婚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同时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重婚: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登记结婚,重婚。也就是两次合法婚姻的重婚。有配偶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有重婚者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相互串通欺骗领取结婚证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不与他人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即为重婚。这是婚前婚后事实上的婚姻类型。

3.与配偶及其他未登记结婚,但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重婚,即两次事实婚姻重婚。

4.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与原配偶同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重婚,即第一次事实婚姻后的合法婚姻类型。

5、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的。

第二,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且重婚的,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并与其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构成重婚的人有两种。 第一类是有配偶并与其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其他人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知道他人有配偶,并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其中,第二类人重婚的要求是“知道他人有配偶”,事前知道或事后知道并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属于“知道”。相反,无知和欺骗并不构成重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同居:

(一)配偶与他人举行婚礼的;

(2)配偶虽未与其他人举行婚礼,但与夫妻相称或对外冒充夫妻的。

夫妻匹配,除了当事人之间的认可和日常生活中的称谓,当事人共同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字陪护,女方生孩子时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孩子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鉴定夫妻匹配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罪,通常需要取得周围人、当事人亲友的证言,证明周围人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2.一般重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重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但是,我认为重婚是严重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首先,重婚是指配偶一方在婚姻登记处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的司法解释:“配偶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与其同居的,仍应以重婚罪定罪处罚”,包括配偶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可见,重婚包括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

有的有配偶,并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其中,第二类人重婚的要求是“知道他人有配偶”,事前知道或事后知道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你对法律的判断有一定的了解,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你解决遇到的问题。但重婚罪毕竟和事实婚姻有一定的联系。虽然并不是所有的重婚罪行为都构成重婚罪,但我们还是建议大家不要触碰法律的道德底线,不要做任何违反道德法规的事情,从而伤害他人和自己。如果你仍然想知道哪些行为构成重婚罪,请咨询无忧找律师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我相信他们会帮助你。

以上是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的关于法院判定重婚标准的知识。如果你有更多的问题,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专业离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无忧找律师网的律师帮你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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