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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规定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1-27 13:20:18 阅读数:113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长

工程款纠纷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很多债权人面对对方一而再的推脱,不选择起诉反而相信对方会在下一次还款,最后拖到诉讼时效过去。那么,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长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长?

我们信之源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到过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子,其中很多拖欠的时间超过了两年,有些甚至已经达到了五年之久。很多债权人因为没有法律意识导致,诉讼时效已过。

这里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徐鹏律师提醒大家: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两年。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民法通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信之源律所建议:拖欠工程款中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对方书面发函、签订还款协议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已过要怎么办呢?

徐鹏律师指出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方式恢复诉讼时效:

1、债权方可以先派人去对方单位清欠,能清多少是多少,清欠不拿现金,通过银行走汇票,设法恢复诉讼时效;

2、通过电话录音、录像等方法取得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录音主要的内容应包括:一是对方欠款数额;二是施工方自何时以来一直在主张债权;三是何时归还欠款;

3、协商对账法,双方重新签订的联系单、对账单是有效清欠证据;

4、故意主张法:若欠款金额为4万,已超过2年时效。施工方以特快专递方式致函业主,故意要求清偿8万元欠款。有时债务方觉得冤枉,回函只承认其中的4万元。这样复函就是施工方胜诉的证据。

以上就是关于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的介绍,拖欠工程款应当尽快采取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防止出现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况,如果时效已过,也应该尽快联系律师找出恢复时效的方法追讨欠款。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免费北京律师咨询服务,可以在信之源律所官网进行在线咨询或者拨打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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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工程价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

一、工程款尚未结算的,何时起算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日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由于工程款尚未结算,承包方作为工程款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数额尚不明确时,承包方主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不能起算。团队检索到的一些最高院及地方法院的裁判案例持该种观点,比如:

1.最高院(2017)最高法民再229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因双方对案涉工程未进行结算,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的具体数额未确定,承包人提起本案诉讼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2.在新余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112号中,最高法院认为:“在诉讼标的为工程款的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应为应付工程款之日,应付而未付,则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就本案而言,裕荣公司与暨阳公司签订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三部分工程内容,除2011年12月30日新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造价审核结果确认表》明确裕荣公司承建的新余市市级机关干部住宅楼3#、4#楼桩基工程价款外,其余两部分工程价款一直存有争议、未能确定,故谈不上工程款的应付时间,以及裕荣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或者侵害的问题,且暨阳公司已付1300万元工程费用亦未明确具体针对哪部分工程。一、二审判决据此将裕荣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暨阳公司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即2012年8月16日,作为暨阳公司应付工程款之日,进而认定裕荣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并无不当。”

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5)三中民终字第08411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涉案工程尚未完工即因违法而被政府部门责令拆除,其发包人与承包人并未就涉案工程进行结算,因此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债权数额并未确定。故根据本案实际情形,不能认为承包人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发包人的该项上诉意见,于法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如果双方对工程价款结算期限没有约定且对工程结算价款无法达成合意的,承包方应(1)及时催促甲方进行结算,并保留相应证据;(2)如果对方仍然不配合结算,考虑向对方发函、起诉或提起仲裁;(3)必要时,可以考虑占用应交付的房屋督促对方尽快配合结算工程款。

二、未约定工程款的付款期限,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如果双方已经结算工程总价款,但甲方迟迟不付款的,如果双方约定了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届满,乙方有权向甲方催收工程款,甲方拒不付款的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如果双方未约定付款期限,按照《合同法》61条、6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乙方可选择(1)与对方协商确定付款期限;(2)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宽限期。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开始计算,如果合同约定分期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欠款利息或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逾期支付工程款引起的违约金或者利息应当自工程款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如何计算?

须注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承包人需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主张。这一观点在最高法院审理的广西南宁某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廉江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申2502号中予以确认。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如果发包方在承包人催告后确定的宽限期内仍未付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仅仅六个月,且不可延长,承包方应当及早与发包方确定付款期限,并及时催收工程价款,如果对方不配合将工程折价清偿工程款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要什么时候起诉

当被拖欠建筑工程款时,施工方由于各种原因,有时未能够及时向法院起诉,往往在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才想着通过法院起诉索偿。但是,被拖欠工程款到法院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期限未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在保护了。那么被拖欠工程款,该在什么时候到法院起诉呢?鑫天律师事务所姜律师整理如下:

被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在实践中,被拖欠工程款该在什么时候到法院起诉,实则就是诉讼时效问题。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也就是说,从被拖欠工程款之日起,施工方在两年内随时都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建设单位,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

那么是不是超过两年之后,就不能到法院起诉了呢?

当然不是啦。

按规定,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中止的。只要施工单位实施了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行为,那么超过了两年,也依然可以到法院起诉建设单位,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

例如一方提起诉讼、一方提出还款要求或同意还款的,都能中止诉讼时效。

说白了,只要施工方一直不间断地向建设单位追债的,就不用担心诉讼时效问题,反正协商还款不成,就起诉追偿好了。

只是需要注意的是,事情拖得越久,证据缺失的越多,收集也更困难。施工方在追债时,要是建设单位拒绝还款,或没有实质还款承诺的,就应该及时找个建筑工程律师,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否则时间拖得越久,往往对施工方就越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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