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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通俗理解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1-27 08:23:17 阅读数:136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1)中断的概念

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中断的事由

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具体包括: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等。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3)中断的效力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是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是已经经过的时效归于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请看下面详细介绍: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如果中止事由消除是在最后6个月之内,诉讼时效再计算6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

概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权利人之请求。关于请求的方式,法律无明文规定,口头、书面均可。请求之相对人除义务人外,权利人若向主债务之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的,亦发生请求的效果。

(2)义务人的同意,同意的方式,对此法律未有限制,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均可,而且也不问义务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断时效的目的。同意之表示人原则上应为义务人本人,义务人的代理人于授权范围内而为同意的,亦发生同意的效果,但保证人等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对主债务人不生同意之效果。同意之相对人,原则上亦为权利人或权利人之代理人,对第三人为同意,不生同意的效果。

(3)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若以有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的,亦发生与起诉同等的中断时效的效果。但是,权利人于起诉后又撤诉的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发生中断时效的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以上就是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对时效届满抗辩的应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债务人提出时效届满的抗辩,对于债权人来说,如何如何阻却债务人的时效抗辩,今天与大家一起分享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一、什么是时效的中止及时效中止的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6个月。通俗的说,在时效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因特定的事由出现,时效停止计算,待该事由结束后时效继续计算。

产生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什么是时效中断及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

产生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律师提示:

民事诉讼中,应对时效届满抗辩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主张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时效中止的情形生活中并不常见,而经常遇到的是时效中断,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情形需要由主张时效中断的权利人举证证明,因此建议权利人在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时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已维护自身权益。

时效是我们在诉讼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任何有关时效的问题,都欢迎您留信、留言,一起交流,共同分享。

王蔚律师,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专注于民事、刑事诉讼业务,愿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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