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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哪方出?律师诉讼费是败方给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1-25 22:08:10 阅读数:50

法院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因提起诉讼而产生的费用由原告先行垫付。

一:合同内容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诉前(诉中)财产保全费,诉讼责任保险费,司法鉴定费等以及因诉讼而发生的其他必要的合理费用如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等;

但在原告提起诉讼时,上述费用由原告先行垫付,取得相应发票收据并保存戓提交人民法院佐卷。

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会明确由被告全额戓根据原被告过错程度按比例分担。

起诉费用该由哪方承担

由原告先行垫付,由法院判决承担方。大多民事纠纷由败诉方最终承担诉讼费,但如共有物分割纠纷这种无所谓败诉方,原被告都有可能取得财产利益的案件,会按照取得财产的比例分担诉讼费。

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由谁来交?经济困难怕打不起官司怎么办?

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交纳的费用,可以不交纳或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诉讼费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可以自愿承担。常见的诉讼费用分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决定;2、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3、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或上诉人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自行负担;4、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用,由起诉人或申请人负担。

另外,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即再审案件,一般来说,当事人无需交纳受理费,但当事人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均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

为了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情形的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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