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吉林省长春市最近发生了一起强制拆迁事件:运营10多年的长春光大玻璃镜有限公司厂房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强行拆除。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总经理刘峰华指出,强制拆迁是长春市二道区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合谋的结果。然而,两人都说他们“不知道”,当地公安机关拒绝立案,理由是“警方不能干预拆迁纠纷”。
回放:几十分钟后工厂大楼变成废墟
记者发现,2010年长春市政府曾计划将该公司所在地作为住宅用地,但此后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和长春光大公司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该协议一直悬而未决。
该公司位于长春市二道区龚辉路21号,于2001年以国有土地出让的形式购买了5380平方米的土地。土地合同将于2036年到期。
随后,长春光大公司总经理刘峰华,土地的实际所有者,建了一个玻璃加工厂,总面积2900平方米。拆迁纠纷如何提起行政诉讼?解决拆迁纠纷的常用方法是提起诉讼。由于拆迁是一个相对的行政机关,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以下是无忧找律师边肖对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相关知识的简要介绍。一、行政诉..点击阅读
刘峰华表示,“从2010年11月至事件发生前,二道区政府、吉林省天惠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长春光大有限公司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
据了解,在谈判过程中,二道区政府和天惠房地产找到了一家评估公司,评估结果为长春光大公司赔偿1450万元。刘峰华找到了另一家评估机构,给出了2800万元的价格。
5月7日晚,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在几分钟内强行将长春光大公司的厂房拆除成废墟。
据了解,针对此次拆迁,二道区成立了由区纪委、公安局、公安局、司法局四个部门组成的大型项目协调小组进行监督。
“在接触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没有签订任何拆迁协议,也没有达成任何口头协议。”刘峰华说。
强制拆迁后,刘峰华多次找到二道区政府和天惠房地产。这些部门和企业对此事闪烁其词。"很明显,是一些部门勾结开发商进行强制拆迁!"他说。
回应:“我们不知道!”
近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二道区大型项目协调小组组长李进。她说她不知道这件事。如果她想采访她,她需要得到区委宣传部的通知,然后挂了电话。
记者还通过电话联系了二道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正常情况下(长春光大公司)应该报警,公安部门应该调查。
如果是一家拆迁公司,它可能与该地区没有任何关系。”负责人说,“我问过这个地区的几个部门,他们都说没有这回事。”截至记者发稿时,负责人仍未联系到区长,事件也没有结果。
这几天,记者联系了二道区委、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和企业。区委宣传部信息处处长赵跃超说:“我已经问过几个人了,包括城建部和项目办公室,说这和他们没有关系。没有这样的事,包括执法局和信访局。现在该地区对此一无所知。”在回应记者的采访和报道要求时,他说:“你可以随意发送!”记者还联系了天惠房地产副总经理王某。他明确告诉记者:“公司不知道这次拆迁。”
令刘峰华吃惊的是,李进在接到记者的电话后不久就通过电话找到了他。据刘峰华说,李进当时说:“你必须四处看看,最后我们必须为你解决它?找记者有什么用?”
警察:不能介入拆迁纠纷
“所有的生产设备都埋在压力之下,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