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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伤认定超期怎么办,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04 08:36:02 阅读数:224

因工负伤,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如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负责。那么,如果工伤时间过期了,我该怎么办?今天,网站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工伤认定时间已过,我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劳动者是否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或者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行政确认行为。这是工伤员工获得工伤待遇和赔偿的前提。因此,职工因事故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我可以申请工伤证明超过30天吗?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未发现患有职业病

,离职后被诊断或者认定为职业病的人员,可以自职业病自诊断和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2、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本人提出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终止后,不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照本人退休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或者职业病诊断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支付。前款第(二)项人员被认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标准按其工资享受相关待遇,按其终止或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支付。

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我该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17条,“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进行诊断或者诊断。自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理工伤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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