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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限中止通知书,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03 20:54:03 阅读数:126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知道不可避免的会有工伤甚至死亡。此时,《劳动法》赋予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得到了体现。工人可以向雇主申请工伤赔偿。对此,网边肖将向您详细介绍暂停工伤认定时限的原因,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根据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期限中止。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职工所在单位。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

2.工伤认定决定应当在15日内作出。

3.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作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未作出结论期间,应当中止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也就是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对个人或单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行政复议,或对员工死因的尸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中止工伤认定,等待结果出来后再继续认定过程。员工因工受伤超过一年后,如想申请认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受理。

什么情形下可以中止工伤认定时限

首先,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但是,下列情况可能导致工伤认定中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发放《工伤保险条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在法定程序内处理劳动争议。

2、需要有关部门以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

3、因其他不可抗力,难以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中止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证据后,工伤认定程序将恢复。工伤认定中止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终止工伤认定,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向申请人发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综上所述,构成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工伤,请妥善保管相关证据,然后迅速上报,调出工伤鉴定。在工伤发生前,提前详细了解暂停工伤认定时限的原因,掌握好工伤认定,避免错过工伤认定的机会。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的疑问,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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