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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时效,工伤认定时效为多久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03 19:36:01 阅读数:172

工伤认定需要经过工伤认定才能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认定的期限有多长?如何计算?为了回答您的疑问,请阅读以下由汇编的信息。一、工伤认定的局限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处方制度。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可见,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申请。

第二,识别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1、受伤居民身份证或死亡居民身份证。

2、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申请工伤认定:

(一)委托律师的,律师需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信函和受伤人员或死者家属的委托书,并携带律师证明进行检查;

(二)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向劳动局提交伤者或死者家属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3.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受害者的个人自然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员工的受伤程度。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如果员工死亡,提交死亡证明;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事故,或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整理工作,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因执行公务受到暴力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五)因机动车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未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六)因公外出因工负伤的,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七)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将因工死亡的结论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内,在48小时内被抢救后突发疾病或者死亡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死亡证明;

(九)、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应提交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10)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伤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存在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确定劳动关系。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5.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6.去医院的受伤员工出具的病历。

此外,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有些伤亡人员有两个以上的名字。病历、诊断书、劳动合同中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不一致的,公安部门应当提交同一人的结论。

以上是边肖所编资料的全部内容。我希望你能通过边肖汇编的资料,了解更多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对上述介绍有任何其他问题,您可以前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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