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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家政人员与家政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9-28 08:18:02 阅读数:162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愿意雇佣家政工人来清洁自己,而家政工人一般通过家政公司来寻找。那么,家政工人和家政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吗?网络编辑会向你解释的。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建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由此可见,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指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为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雇主和劳动者在管理和被管理、指挥和服从之间建立起一种内部关系,劳动者不仅作为雇主的雇员工作,而且作为雇主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作。

在实践中,家政工人和家政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国内公司只扮演中介公司的角色,并向他们收取中介费用。家政工人的工作内容和工资由家政工人和雇主自己决定,雇主直接支付家政工人的工资,家政公司不对家政工人进行日常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家政工人和家政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

其次,家政工人被家政公司送到雇主家。他们的工作内容和工资由国内公司和雇主协商确定。

家政工人由家政公司支付工资。

家政工人与雇主没有直接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家政工人是家政公司的雇员,与家政公司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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