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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9-25 11:45:02 阅读数:156

非全日制就业不同于全日制就业,因为它的时间是灵活和相对自由的。此外,兼职薪资计算不同于全职薪资计算。那么,给兼职员工发工资的方式是什么呢?下面的网络编辑将向你介绍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支付兼职就业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以小时为主要支付报酬的用工形式,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总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兼职工作的重要性

兼职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中国的兼职形式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尤其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雇主们也越来越多地使用兼职形式。在中国推广兼职劳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符合企业降低劳动成本、促进灵活就业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就业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同时,为了利润最大化,企业也应该尽可能降低劳动力成本。事实上,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力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就业。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取包括兼职在内的灵活就业形式。

第二,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矛盾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就业竞争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兼职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后,它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失衡,降低失业率。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需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施兼职就业制度,可以使企业在人力资源总的客观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招聘兼职工人,从而为大多数工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兼职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本法适用范围,本条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仅限于用人单位的用工,不包括个体用工形式。个体劳动属于民事劳动关系,应受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但是,如果工人被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为雇主、家庭或个人提供兼职劳动,则应受《劳动合同法》的管辖。

企业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采取兼职方式。兼职工作主要按小时计酬。同一雇主的工人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需要知道。欢迎来到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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