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9-22 22: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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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非正式员工,临时工在遭遇工伤时如何索赔?这篇文章回答了临时工的报酬标准。
一、临时工工伤赔偿:1.虽然劳动者是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根据《劳动法》,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正式工和临时工之间的差别实际上已经消失,劳动者应该享有与正式工同等的待遇,同工同酬。
2.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
3.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且未及时申报工伤的,本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劳动者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临时工补偿标准:
临时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就业形式,是相对于正式工人(固定工人)而言的。1989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临时工”是指由用人单位签订使用不满一年的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工作的人员。临时工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权益以及政府部门实施的管理办法等方面与正式工和合同工不同。
但是,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确立,“临时工”这一雇佣形式不复存在。在《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中,劳动部办公厅明确指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各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享有平等权利。”
2001年10月,国务院清理行政法规时,以“调整对象已经消失”为由,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无效。
从事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的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各项保险。从事临时工作的,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短期劳动合同。因此,与过去的正式工人相比,临时工已经不存在了。用人单位招用临时工时,也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但这种福利待遇在世界上是不同的。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无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还是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都应由用人单位给予医疗救护,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时应该享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除了医疗费用、住院伙食津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外,雇主还应按月支付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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