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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记录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9-19 20:42:02 阅读数:236

如果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必须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人和雇主之间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实践中很难确定劳动关系。那么,如果有工资支付记录,它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接下来,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由的小系列汇编而成。欢迎阅读!1.工资记录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吗

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有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或合同期限已满,但有支付工资的记录可以证明他们在单位工作过,则视为有劳动关系。

二、如何证明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行为已经存在。劳动关系的客体指向劳动行为,劳动行为的形成、存在和终止是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付出相当的体力和智力,完成了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创造了劳动成果,劳动成果归用人单位所有,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将其劳动使用权转让给了用人单位,提供了有偿劳动,并从法律上形成了劳动关系。

否则,没有口头协议,没有实际劳动,就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现有的劳动行为已经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其次,从属关系已经形成。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开展特定的生产工作,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将个人自由交由用人单位支配,服从劳动分工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并从用人单位获得劳动报酬和相关福利待遇。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并在管理和被管理之间形成稳定的关系。这是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和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果这种特殊的从属关系没有形成,它就不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甚至劳动关系。

第三,意义的默认表达。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和雇主之间有一种表达协议的意思,这种协议或者是默认的,或者是口头协议。双方之间存在从属关系的事实在客观上等同于双方签订合同的意图。只有当双方默认接受或不拒绝劳动行为和从属关系时,才能认为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第四,缺乏法定的正式要求。如前所述,在实际劳动关系中,雇主提供工作条件和规定的劳动标准,劳动者提供有偿劳动。两者之间有一个普遍的意向表达,它是由默认或口头协议形成的。因此,从法律角度看,事实劳动关系有三个要素:主体、内容和意义表达。双方已形成劳动关系,但尚未形成书面合同,缺乏法定的正式要求。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是其构成要素之一。

如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文件: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雇员工资名册)以及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文件;

(三)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由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

(4)出勤记录;

(五)其他职工的证言。其中,第(一)、(三)、(四)项相关证明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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