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24 19: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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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实践。一般的实习是什么?实习生和企业属于劳动关系吗?这有什么法律?边肖网编辑了相关内容。详情请见下文。实习有两种基本情况。首先,实习生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实习在单位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例如,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在实习一年后向首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发放《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在这种实习中,实习生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目的是提高他们对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程度,以便他们将来能够独立从事这些职业。有律师、医生等等。
另一种是实习生为学习或未来工作的需要在单位开展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毕业实习。实习生与单位的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
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工作和学习。在这种情况下,与雇主建立的关系一般不能被视为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号文件(1995年第309号文件)第12条,业余时间参加兼职工作和学习不被视为就业,也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在这里,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学生以完成学业为主要任务,而不是以赚取劳动报酬为生,以就业为主要目的,因此他们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2.未来的毕业生进入雇主那里实习
在这种情况下,在雇主和未来的毕业生达成初步意向后,雇主要求未来的毕业生在他们的单位实习,这具有试验和调查的性质。应届毕业生的实习在于接触社会,实践书本上所学的理论知识,以就业为根本目的。
此时,实习生要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聘用协议,要么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要么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并领取单位发放的劳动报酬。作为即将毕业的学生,未来的毕业生有条件为社会寻找工作和就业。这种情况不属于业余时间的兼职勤工俭学,但在司法实践中有时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以上内容由提供。实习生和企业属于劳动关系吗?我相信通过以上内容,你可以对此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在实践中,人们认识到实习生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一个关系到劳动报酬和一些法律后果的重要问题。我希望它能引起你的注意。感谢您的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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