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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注意事项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02 20:42:03 阅读数:169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份工资的注意事项

1.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为11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月工资。

”由此可见,“双工资”不仅包括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还限定了起止点,期限为11个月。

那么,一年多之后,该如何计算呢?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被认为签订了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一年以后,就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了。

第二,有人主张对双重工资有一个时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交。”由于双倍工资不是劳动报酬,而是惩罚性赔偿,因此其限制应适用一年。如果一年过去了,则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再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法律之所以规定这一点,主要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人单位故意或过失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没有双份工资的期限,一年期满后,单位将同时承担两种法律责任,一种是支付双份工资,另一种是将双方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将增加单位的责任负担,造成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失衡, 并且很容易导致工人故意拖延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等待找人签字的机会,从而获得双倍工资,从而导致道德风险。

因此,应提醒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并及时续签,否则仍将面临双倍工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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