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0-18 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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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有哪些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1)护理费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支付;
(2)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其财产可用于抵扣育婴费。
我国现行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者已经丧失或者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的成年子女。又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11条规定:“托幼费的缴纳期限一般为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育儿费。”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当承担必要的保育费用:
(1)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仍在学校学习;
(3)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三.《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子女抚养费等于子女生活费吗?
孩子的抚养费不等于孩子的生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关于扶养的司法解释,子女扶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社会上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认为子女抚养费只指子女生活费,而子女教育费和医疗费是分开计算的,这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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