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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0-18 10:41:26 阅读数:89

婚姻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非常重要,幸福的婚姻会给整个家庭带来温暖和欢乐。如果婚姻不幸福,夫妻双方会整天争吵不休,甚至面临离婚的地步。但是生孩子的时候,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孩子的教养,不能随便处理孩子的教养。那么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孩子抚养费吗?让无忧找律师边肖给你解释一下。1.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孩子抚养费吗?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如果一审法院对孩子做出判决但不满意,可以向二审法院上诉。

育儿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二、如何起诉拖欠抚养费?

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起诉,一方当事人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起诉书主体应当写明请求和起诉的事实、理由,尾部应当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第三,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谁主张举证原则,原告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告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证等材料。

2.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借条等。),收发货凭证、信件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写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无误后,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法院应当在当事人履行必要程序并提交全部相关证据材料后七日内,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先行支付法院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果有任何困难,他们可以在提前还款期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减少、推迟或免除。如果他们未能在期限内付款或延期、延期或豁免的书面申请未获批准,仍不提前付款,法院将裁定诉讼自动撤回。

6.立案后,法院应安排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一切工作安排,结案后在会计室结清诉讼费用,做到多退少补。

协议离婚的权限和程序。

民政部门通过行政程序负责协议离婚。本市具体婚姻登记机关为不设区的市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是乡,民族乡和农村地区城镇的人民政府。在具体程序上,协议离婚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中国内地华侨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我的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不仅应出具上述证明和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应出具其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出具其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2.复习。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查询相关信息。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出具离婚证。在审查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特别要注意双方离婚请求是否真实,子女是否抚养,夫妻一方生活是否有困难,分割财产和债务处理是否妥当。

3.注册。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拒绝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离婚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赡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有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不能支付抚养费。如果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无忧找律师网也提供在线咨询,专业律师会根据你的情况给你具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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