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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0-17 10:50:22 阅读数:84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配偶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是在实践中,因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而产生的纠纷很多,那么离婚后没有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如果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1)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是指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儿童。如果抚养义务没有履行,这种情况可以向一审法院举报,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和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一审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条例》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以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照顾子女费用为内容的法律文书和民事制裁决定,可以由审判法院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有抚养费、抚养费、护理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可以不经申请直接强制执行。执行措施: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的;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产移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收购。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一方没有收入或者下落不明,使另一方无法获得抚养费的,其财产可以用于抵减子女抚养费;如果非赡养费一方减少了付款,他可以减少付款。减少给付主要是指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无力按原金额给付,且抚养方能够承担大部分子女抚养费,因此可以请求减少给付。

(三)一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以原协议为证据,责令对方履行应尽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边肖对“离婚后找不到抚养费的人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回答。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又找不到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用不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财产来抵消抚养费。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无忧找律师网寻求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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