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之前或者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财产保全。这个时候,我们往往需要关心自己拥有的哪些财产会被保留,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那么,在民法典中,子女抚养费是否会以财产形式保留?以下将由无忧找律师网回答。一、民法典子女抚养费会被财产保全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不会以财产保全,这是赡养家庭成员的必要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价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
(一)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和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必要生活费用。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标准确定必要的生活费;
(三)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发表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作品。
(五)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体缺陷需要支持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
(六)被执行人所表彰的奖章和其他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名义,在与外国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和协定以及其他具有条约和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扣押、扣押和冻结;
(八)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财产。
二、抚养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1、原托幼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就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比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太低。
以上是无忧找律师相关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抚养费是被执行人养家糊口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因此不会以财产方式保全。维修和教育费用的相关必要项目也是如此。在无忧找律师,你可以在网上向专业律师寻求更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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