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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男方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有用吗?协议离婚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0-16 21:05:19 阅读数:149

如果夫妻双方都想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部分当事人可能不履行判决。那么,离婚的男人不执行抚养费有用吗?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您详细介绍。离婚的男人不执行赡养费是有用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必须由当事人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

一方不履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被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债权公证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处。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责令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不执行执行申请的,被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法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标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或者当事人不服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转移执行申请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执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制作执行笔录,并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执行措施:查询、冻结、转移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或者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扣押、查封、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隐藏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规定的财产或者文件等措施。

以上是边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离婚男子不强制执行赡养费是有用的。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抚养费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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